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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1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[2001]124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(厅):为适应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的需要,我局对《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实施办法》中的示范区条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,现将《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本验收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工作。二〇〇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抄送:建设部,科技部,解放军环境保护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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